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帆延(又称梵衍那)国罗烂城(约位于今阿富汗巴米羊地区。一作苑延国伏戾城)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嶰谷、泠沦、悉万、钳敦等4州。隶安西都护府
见“乡约”(186页)。
宋末元初云南丽江摩娑大酋长。又名阿琮阿良、阿良。麦宗(牟保阿琮)之子。宋理宗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1253),蒙古忽必烈(元世祖)总兵分三路南征大理时,不战而降,至金沙江边(剌巴江口)迎接蒙古军,表示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
1752—1837清代白族著名学者。原名藩,字伯高,又字酉山,号乐山。云南大理府浪穹县(今洱源县)人。祖籍江南上元县,先世随沐英征云南,落籍浪穹,担任土职,经数代与白族通婚,融入白族。父王梅村博览群籍
见“破六韩”(1847页)。
书名。广西地方志书。近人邓赞枢(时任县长)、梁明伦(前任县长)等修纂。不分卷数。民国三十四年(1945)成书。共10篇,计有地理、人口、社会、县地方行政、经济、文化、前事、杂记、党务、抗战事迹等。是县
行政区划名。元置。唐为巫州,后历改沅州、潭阳郡、叙州等。宋为镇远州。元至元十二年(1275),立沅州安抚司。十四年改路总管府,治所在卢阳县(今湖南芷江)。至正二十四年(1364),归附朱元璋,改为府。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六诏之一。施望欠为王,曾与邆赕诏王咩罗皮同伐南诏王蒙归义(皮逻阁),战败,退保牟苴和城(今邓川县城东北青索乡,又名史郎川)。南诏复进兵,部众溃,仅率家族之半,西走永昌(今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