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见“附邻”(1259页)。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见“委兀慎”(1454页)。
三国时休屠胡(屠各胡)首领。居凉州(治姑臧,今甘肃武威)。魏正始元年(240),率族众2千余户至雍州(台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西北),归附于魏,被置于安定之高平(今宁夏固原),设西州都尉为民保障。
?—1669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顺治七年(1650),袭父谭拜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管梅勒章京事。九年,恩诏加世职一等。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获胜。十六年,至江南征郑成功。十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黑哲喀喇。因其男子皆剃发,又有薙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位置不尽相同,大体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以下的黑龙江两岸及松花江下游至伯力和乌苏里江附近地区。天命年间(
清代广西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龙胜(治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侗族。乾隆五年(1740),率领龙胜厅所属广南、平等等地侗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统治,附近苗、瑶、壮各族人民起而响应,队伍迅速扩展至2 000
明建州卫首领。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指挥使※阿哈出长子。永乐八年(1410),明成祖朱棣出塞亲征,率所部从战有功。八月,晋升建州卫都指挥佥事,赐姓名李显忠。九年九月,举其弟猛哥不花为毛怜卫指挥使。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