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为威远蛮棚府,属元江路总管。洪武十五年(1382),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州,以刀平为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贡方物,从征八百等,升为府,
?—1584明代海西叶赫部首领。亦作仰加奴。女真族(一说为女真化的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六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孙,台出次子(一说为台出弟台坦柱第三子)。明宣德二年
即“称海城”(1882页)。
见“速檀”(1840页)。
古河流名。又称酉水。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水导源益州巴郡临江县(今四川忠县)故武陵之充县(今湖南桑植)酉源山,东南流。东经迁陵县、酉阳、沅陵。东南经潘明垒(三国吴将潘濬征讨五溪蛮时,营军所筑)。南注沅水
蒙古喇嘛的称号之一。亦译脱因、脱印。《华夷译语》、《登坛必究》、《卢龙塞略》等释作“和尚”。后指贵族出身的喇嘛,如蒙古著名的※内齐托音一世、※内齐托音二世均为贵族出身。
①(?—1607)明代女真辉发部首领。女真族,益克得里氏。辉发部始祖※昂古里七世孙。贝勒※王机褚之孙。杀七位叔父,夺贝勒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初,响应叶赫部贝勒纳林布禄号召,结扈伦四部,攻掠努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