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名德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①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农具。多选用树枝简单加工制成。圆柱状,长约4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端削尖。用以除草和松土。铁器传入后开始安装长约10厘米的铁嘴,劳动工效大大提高。
见“杨保宗”(976页)。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349十六国时期后赵第五世皇帝。349年在位。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后赵延熙元年(333),封齐王。父即位后,封彭城公。太宁元年(349),父病危,进爵彭城王,领大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
①(1522—1572)明代蒙古右翼济农(亲王)。名诺延达喇,汉文史籍译作那言大儿。孛儿只斤氏。※吉囊(衮必里克墨尔根)长子。嘉靖二十一年(1542),父卒,嗣济农位。明人因其封号(济农)译称为吉能,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骨咄施国沃沙城(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辖五翎侯、休蜜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