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
壮族传统调味品。流行于广西柳江、鹿寨、柳城、融安、龙胜等地。制法:以新鲜鸭血为原料,放入适量的盐、酒、醋、青椒、姜、葱、香椿菜等进行搅拌,严封半小时,便可取出食用。吃时,以煮熟的鸭肉蘸鸭酱,香嫩味美。
蒙古语作“兀剌”。指元朝驿站给乘驿使臣的供应。使臣凭铺马劄子由驿站提供车辆、马匹等交通工具和肉、面、米、酒等饮食用品。世祖至元十五年(1728),于中书省右司兵房五科中立铺马科,执掌铺马事宜。参见“铺
即“帖良兀”(1397页)。
见“棠魔”(2201页)。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顶疾啰”,属次等司、掌朝会、宴幸、供奉、赞相礼仪之事。天盛年间(1149—1169)设4奏知、4都案、4案头。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书名。广西游记。4卷,一作8卷,附录1卷。明董传策(字厚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书为其在明万历元年至八年(1573—1580)间被贬为南宁知府时所作。内容记述其征次与游历广西的亲身经历与见闻,
见“阿悉结”(1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