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通典
即“清朝通典”(2112页)。
即“清朝通典”(2112页)。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恭格喇布坦第四子。雍正元年(1723),袭固山贝子。附伯父额驸策棱旗,驻牧塔密尔。十年(1732),遭准噶尔兵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字士光。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刘聪子。自幼兼习文武。光兴元年(310),父即位,封河内王、抚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领兵4万攻晋洛阳,掠梁、陈、汝、颍,
?—约1468明代蒙古翁牛特部领主。又译卯里孩王、木里王、摩里孩王、毛礼海王、黄苓王等。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勒古台后裔。成化二年(1466),杀哈喇慎(喀喇沁)部领主孛来太师,立岱总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军北伐,包围元大都(今北京)。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率宫室退居上都开平(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伺机南下复取大都。二年春,明将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辣尼追”,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二。
见“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1672页)。
?—1456明景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广武冈(今湖南武冈)人。苗族。初充广通王徽炸府家僮。景泰二年(1451),徽炸欲主天下,命其与苗民联络起兵攻武冈。事败,徽炸降为庶人,他仍留在苗民中继续活动。六年
见“夷水”(7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