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布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继承。总揽全村寨内外事务,负责派款、征兵、罚款等,享有各种特权,所属百姓均要定期或不定期给其当差、上税、纳款等,违命者轻则吊打,重则处死。寨众对其有人身依附关系。
青海省方志,又称《青海记》、《青海调查录》。康敷熔撰。4卷。敷熔,字陶然,四川人,清末曾任安定县知县,丹噶尔同知。约成书于民国初年,未见刊印本。卷1蒙古名称,住址所在、户口、畜牧;卷2矿产、垦地、森林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稍瓦只”,又译作“稍瓦直”,辽景宗※彰愍宫一抹里名“尼母曷烈稍瓦直”,承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尔布勒山接本部左翼右末旗界,西与南接达理冈爱牧场界,北至乌兰温都山接本部中前旗界。有佐领二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车棱达什率众附清,
?—1613后金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完颜氏。太祖起兵后率众归附,编佐领时兼管六佐领事。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从额驸扬古利征辉发部,克多壁城。二十七年(1599),从征哈达部有功。三十九年(161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金朝公主,蒙古成吉思汗皇后。女真族。完颜氏。卫绍王完颜永济女。至宁元年(1213),蒙古军围中都(今北京),金宣宗遣使求和。贞祐二年(1214),命完颜承晖赴蒙军议和,接受成吉思汗提出的许和条件,献童
?—1439明朝将领。字景茂。回族。祖籍安徽定远。世代官居云南昆明。好读书。历官右军左都督。建文元年(1399)袭封侯。永乐四年(1406),拜征夷左副将军,讨交趾,论功封黔国公。十二年(1414),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南部大凌河上游,邻接河北省。古为辽西郡地,隋、唐时奚、契丹杂居。元属大宁路。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乾隆三年(1738)设塔子沟厅,厅南境为喀喇
689—738唐代吐谷浑王族。又作慕容希皓、曦光,一说曦光、曦皓非同一人,字晟。慕容氏。※慕容宣赵子。初为本部观乐王、燕王。武周长安四年(704),授游击将军、守左豹韬卫翊左郎将,后历封忠武将军、行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