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讨。明置宣慰司,隶朵甘都司,是川边重镇。清为沈边、冷边、咱里三土司地。初设泸定桥巡检,隶打箭炉厅。宣统三年(1911),改土归流,设委员,为川康重镇。民国二年(1913),改委员设县。县城西有铁索桥,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曾夺此桥。川藏公路通过其境内。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讨。明置宣慰司,隶朵甘都司,是川边重镇。清为沈边、冷边、咱里三土司地。初设泸定桥巡检,隶打箭炉厅。宣统三年(1911),改土归流,设委员,为川康重镇。民国二年(1913),改委员设县。县城西有铁索桥,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曾夺此桥。川藏公路通过其境内。
乾隆帝论述喇嘛教宗旨及清廷对该教所持政策的文章。乾隆五十七年(1792)撰。《卫藏通志》卷首有载该文首释“喇嘛”一词含义及清廷沿元、明旧制加封其宗教领袖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号。继述兴黄教以安蒙古、
清乾隆以后为八旗内年幼袭爵袭职人员所开办的学堂。雍正六年(1728),规定年岁未满的佐领和袭爵人员,皆入本旗义学内就学。乾隆元年(1736),改拨于八旗官学内就读。十七年(1752)定,八旗左右两翼各
即“婆罗门”(2128页)。
见“阿岱汗”(1210页)。
见“西倾山”(698页)。
?—1004宋代西凉府(今甘肃武威)吐蕃六谷部大首领。清代译作博罗齐。祖籍潘州(今四川松蕃)。一说为西藏膨域人。嗣为首领后,奉行西联甘州(今甘肃张掖)回鹘,附宋抗夏政策,势力寝强。咸平四年(1001)
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奏准设站定界,主要内容为: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由都司、外委管领,设立塘汛12处,边界等处添设藏兵
即“普定穿洞旧石器文化遗址”(2294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06—310年,凡5年。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