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敕勒
敕勒之一部分。即指黄河河套以西地区的敕勒。北魏神䴥二年(429),太武帝拓跋焘将数十万敕勒(高车)从漠北迁于漠南。次年,敕勒新民(包括一部分柔然人),不堪忍受北魏将吏侵夺,欲待牛马饱草后,返回漠北。太武帝采纳刘洁、安原等建议,将3万余落敕勒分徙至河西,游牧于河套以西,直至白盐池(今宁夏盐池县北),史称河西敕勒。
敕勒之一部分。即指黄河河套以西地区的敕勒。北魏神䴥二年(429),太武帝拓跋焘将数十万敕勒(高车)从漠北迁于漠南。次年,敕勒新民(包括一部分柔然人),不堪忍受北魏将吏侵夺,欲待牛马饱草后,返回漠北。太武帝采纳刘洁、安原等建议,将3万余落敕勒分徙至河西,游牧于河套以西,直至白盐池(今宁夏盐池县北),史称河西敕勒。
见“牒得只”(2369页)。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见“锡伯族”(2364页)。
清代武备院下管辖骲箭匠人之官。秩八品。※骲箭,又名响箭,用于教阅或通讯、传檄等。原定,内务府武备院设鸣镝匠以造响箭,设鸣镝匠※穆昆达(即骲头作族长)管辖。康熙(1662—1722)中,锡伯族鸣镝匠先后
①官名。西夏置,军职,李元昊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党项与汉人均可任职。 ②明代各地卫的统兵官。明代京师设卫,各地亦划数府为一防区设卫。卫有军士5600人,置指挥使1人(正三品)以统之,其职责为理卫
明镇戍海南岛防区的军事机构。洪武五年(1372),改海南分司置,仍辖原海南分司东西2所。六年,改东西2所为左右2所,翌年又添置中、前、后3所,后来又陆续在儋州、万州、昌化、清澜、南山、水会置所,辖内共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书名。亦译《心箍》。元成宗时(1294—1307)蒙古语言学家搠思吉斡节尔撰。作者精通蒙古语、畏兀儿语、吐蕃语(藏语),研究过巴宁、陀密桑巴塔、萨斯迦班底达·公哥监藏等梵藏学者的语言学理论、对畏兀儿体
藏语音译,藏犁。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常用的生产工具。犁身长3—4尺,犁杠长约8尺,均为木质,铧较小,铁质,铧身两侧各有一翅,用于耕地,把犁杠直接系在二牛并立横缚牛角的顶杠上,犁起的土可两边分倒,与内地
见“完颜亮”(1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