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1234金末将领。女真族。孛术鲁氏。天兴二年(1233)九月,蒙古军围攻蔡州(今河南汝南),奉命以总帅、世袭谋克,与完颜承麟守东面。十二月,权参政,由承麟代其为东面元帅,权总帅,共同救应。翌年正月
1647—1713清代青海地区高僧。又名阿旺罗桑扎喜。藏族。出生于巴云滩年措官人家。系拉摩德庆寺第一任堪布。10岁从舅父受居士戒,12岁出家受沙弥戒,18岁赴西藏,由达赖喇嘛授近圆戒,后返乡。25岁再
德昂等族长度单位。即由肘关节至手展平的中指尖距离。因各人胳膊长短不同,肘的长度亦不绝对,一般相当于1.3市尺。
即“火不思”(392页)。
前仇池国君主先祖。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汉建安(196—220)年间,曾祖杨腾(一说祖杨驹)为部落大帅,勇健多计略,始徙居仇池(今甘肃成县西北)。仇池地方百顷,因以百顷为号。建安十八年(2
土司名。元置。治所在今贵州开阳西北。明隶贵州宣慰司。宣德元年(1426),乖西、巴香等地少数民族曾起而抗税,杀官军。其地有苗、布依、仡佬等族。
※叶尔羌汗国官员。初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拉失德汗第四子。1570年受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与马黑麻速檀等进攻吐鲁番,俘马速速檀还,※东察合台汗国亡。在吐鲁番时,曾向明朝遣使进贡。
古族名。参见“林胡”(1291页)。
?—1816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觉罗察氏。闽浙总督、礼部尚书钟育子。乾隆三十年(1765),捐员外郎,选盛京户部。五十一年(1786),累官湖南按察使。五十八年(1793),以失察属县捕役诬良毙
官署名。清初所设辅佐帝王治理政务的中枢机关。天聪十年(1636)三月,清太宗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帝王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内秘书院,掌撰与外国往来文札,掌录各衙门奏疏,撰拟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