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遥里”(2370页)。
?—1738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卓哩克图亲王乌克善孙,博木博什台吉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从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五十七年,授二等台吉。五十八年,擢散秩大臣。六十年(1721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清代医家。安徽合肥县人。回族。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人。五世业医。幼承家学,博览中医典籍,上探《灵枢》、《素问》,考《明堂》原委,搜《外台秘要》,旁稽唐宋,下历金元,无不悉心研究。兼明内
契丹官署名。简称“鼓院”。为受理传达吏民申诉的机构。朝堂外悬鼓,申诉者击鼓上闻,是制原起于魏晋,称登闻鼓。唐于东、西朝堂(洛阳、长安)各置,由监门卫奏闻。辽景宗保宁三年(971)正月,“庚申,置登闻鼓
488—567北魏、东魏、北齐大臣。字阿六敦。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倍侯利玄孙,第一领民酋长大那瓌之子。工骑射,善用兵,“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年”。初为军主,与怀朔镇将杨钧送柔然主阿那瓌
?—1860清朝大臣。蒙古正红旗人。乌齐格里氏。文华殿大学士倭仁子。道光三十年(1850),由贡生分发河南,以知县用。咸丰三年(1853),以守城出力,由巡抚陆应谷奏保,赏知县衔。四年,以直隶州知州在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扎仓下面,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如甲绒康村,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其主持人称格根(意为长老),设1人,候
见“穿带壶”(1760页)。
见“李从珂”(10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