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元朝官署名。掌明宗八不沙皇后宫事。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设寺卿六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二员。八不沙皇后卒,又掌脱忽思皇后宫事。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见“碎叶城”(2351页)。
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一世。“阿嘉”藏语意为“父亲”。传说为宗喀巴父亲的转世,故称。出生于青海塔尔寺阿昌地方。曾获塔尔寺“格西”学位。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塔尔寺堪布
1499—1571明朝官员。字负图,号玉华子,又号孟河。江苏溧阳人。回族。明臣马从谦侄。云南寻甸知府马性鲁之子。嘉靖七年(1528)乡试中解元。二十六年(1547)中进士,授南京国子监司业。鉴于其父居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1639清初将领。蒙古族。博济吉特氏。科尔沁部人。后金天命七年(1622),随明安归附努尔哈赤,授二等参将。天聪三年(1629),随皇太极征明,攻遵化,力战破明总兵赵率教,以功进三等梅勒章京。六年
?—1306察合台汗国可汗。又译都哇、都瓦、都阿、朵瓦、朵哇等。蒙古孛儿只斤氏。八剌子。约元世祖至元十年底(1274年初,一说九年),在窝阔台孙海都扶持下即汗位。追随海都,与元朝为敌,联军扰天山南北,
?—1598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糯勐之子。隆庆二年(1568),父卒,兄室利稣赧打袭职,六月而卒,明朝委任其为宣慰使。三年,缅甸东吁国主莽应龙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