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见“摩伦汗”(2526页)。
唐代巂州乌蛮丰琶(又作风琶)部首领。称“大鬼主”。辖地在两林部之南,占有今四川西昌市及昭觉县北部地区。管有阿诺两姓。与勿邓、两林合称东蛮三部,共奉两林部首领苴那时为“都大鬼主”。贞元四年(788),受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火神”。亦作“透欧博如坎”。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特别崇拜火,认为有神主宰,它保佑火种旺盛;如有所触犯会带来灾祸。传说其为一老妇,故由妇
书名。18世纪中叶意大利人奥古斯丁·安东尼·乔治(P·Augustine Antony Giorgi)神父辑。由若干有关西藏政治、历史、宗教、文化、地理、风俗、语法和数学等内容的报告、文章和信函等,编
西夏语“皇帝”之汉译名,一作“兀卒”、“吾祖”。夏景宗李元昊称帝时,以“吾祖”之译名上书宋仁宗,宋朝臣认为有侮玩之意。
见“铁哥”(1876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①土族语音译。青海省互助县五十地区土族的自称。 ②土族的他称。青海省互助县华热地区藏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
文献对独龙族的旧称。参见“独龙族”(1708页)。
契丹王宫贵族行猎时所著服装。契丹为游牧民族,帝王尤喜田猎,猎时有专服,据《辽史·仪卫志》:“皇帝幅巾,擐甲戎装,以貂鼠或鹅项、鸭头为杆腰。蕃汉诸司使以上并戎装,衣皆左衽,黑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