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羌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蒙古等游牧民族放牧方式。是一种起源甚早,经过长期放牧实践,因畜、因地制宜而形成的放牧方式。先是由大牲畜与小牲畜分开放牧,演变为牛、马、驼、羊分群放牧,继又按同类牲畜的老幼、强弱分群放牧,有不同的羊群、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为人干练,熟谙营务。光绪十四年(1888),充当东科尔,曾帮仔琫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补放七品管理牛厂第巴,升六品觉木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白浪营官,二十五年(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又称背壶、携壶。陶质。生活用品。有扁、圆和一面扁一面圆三种形式。多圈足小口,有的口旁有流。两侧通底有穿皮带或绳索的环鼻及沟槽,便于身上或马上携带奶汁、酒浆等饮料,是适用于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清县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岸。清康熙三年(1664)置。境域东西140里,南北55里。东至吉林乌喇,西抵广宁县,南邻铁岭县,北界柳条边。唐虞为息慎氏地。商、周、秦因之。汉至隋属扶余界。唐为渤
民族迁徙事件。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1771、1、5),居住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土尔扈特部人民,因不堪忍受沙皇俄国侵略与压迫,在渥巴锡汗率领下东归祖国。随从东徙者有33361户,168000余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