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国秃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唐宋时期抚水州豪族。唐时抚水州在黔中道南部(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居民主要有区、廖、潘、吴四姓,首领皆出自上、中、下三房及北遐镇蒙姓。上房居帚洞,中房居前村,下房居博贺村。住地稍平,夹龙江以种植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元代置,秩正九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即“马訾水”(179页)。
清代通蒙古地区驿道。自京师北行370里至宣化驿,120里至怀安县驿,60里至高山站,60里至聚乐堡驿,60里至大同县站,60里至高山站,60里至左云站,60里至右玉县站,20里至杀虎口站,100里至和
清初东乡族起义。顺治四年(1647)九月,米剌印、丁国栋于甘州(今甘肃张掖)率众起义,一举攻下凉州(今甘肃武威)、兰州等地,进兵临洮、河州。河州(今甘肃临夏)地区以闯塌天为首的东乡族群众,积极响应米剌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1773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履绥。文华殿大学士温达孙。翻译举人。雍正六年(1728),补兵部笔帖式。九年(1731),赴北路军营办事。乾隆十一年(1746),擢湖南布政使,后调贵州。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