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1660清初大臣。居翁牛特。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走,在西拉他拉大草滩(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卒。与德参济旺等降后金,隶蒙古镶黄旗。崇德元年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见“蒙古源流”(2337页)。
清代纳西族第一个进士。字遂可。云南丽江大研里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进士。选翰林院检讨,后仕至侍讲学士。至解放前夕,其家门仍挂有“进士及第”匾额。
村名。因其贴靠邦迪拉山麓,故名。藏语意为“鼓壶山”。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玛河(一作“比长河”)谷。系德让宗与打陇宗的交通要冲。原属门巴族居住点。20世纪50年代末发展为藏族、门巴族和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1840—1891清末大臣。宗室贵族。满族,爱新觉罗氏。号朴庵。道光帝第七子。异母兄咸丰帝即位,封醇郡王。同治帝即位,选授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管神机营。十一年(1861),参与慈禧太后与奕訢发动的
见“乞合都”(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