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据
见“据曲”(2039页)。
见“据曲”(2039页)。
见“忽汗河”(1487页)。
?—1736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其祖于明代受封安抚使,康熙年内附,给予旧封。雍正五年(1727),率士兵随清军西征,奋勇出力,以功,加宣抚使衔。乾隆元年(1736)病故,子苍旺袭职。
蒙古语音译。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章京(箭长),或佐领。“苏木”蒙古语意为“箭”,相当于满洲之牛录,汉译“佐”或“佐领”。每苏木设苏木章京1名。承札兰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苏木的一切事务,包括处理行政
中共晋绥边区委员会和大青山骑兵支队创办的报纸。1940年创刊,八开,油印,不定期。周沛然、李克全、张海等负责编辑、刻板印刷和发行。内容主要为向绥远敌占区的人民群众和抗日根据地军民进行抗日宣传。对宣传中
见“战斗社”(1623页)。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1591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又作明爱额叶齐,汉文史籍译作明安、明罕、明海等。孛儿只斤氏。※吉囊孙,※阿穆尔达喇达尔罕子。驻牧于榆林、孤山边外,在榆林与明朝互市。万历十九年(1591),随其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