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南北朝时期柔然、高车之官号。有时以“俟利莫何”之称出现。由贵族担任,职位世袭,领有部众,地位在俟利发、吐豆发之下,承担军政事务,柔然可汗常命其出使他国。高车与柔然关系密切,曾被柔然征服和统治,故官号相
门巴族翻地的木制工具。门巴语音译,意为“翻土器”。用质地坚硬的青杠木制成,其形略似我国南方农民使用的踏犁。全长170厘米,最粗直径10厘米,下端削成正面平滑,背部圆凸起脊的尖锥。距尖端约60厘米处,用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夏季多居此种住房。形状与东北地区旧式草房相似。其构造是:搭起房架后,以桦树皮覆盖;四周用圆木作墙,为了通风,排列不严密。内
见“开圣丹宝”(215页)。
1452—1476明代蒙古济农(亲王)。一译巴延蒙克。孛儿只斤氏。元裔※哈尔固楚克台吉子,达延汗※把秃猛可父。初,伯祖父岱总汗脱脱不花、祖父阿噶巴尔济与瓦剌领主也先合作,故其父娶也先女齐齐克妣吉为妻。
古国名。战国至西汉时期西南地方政权。西南夷的一支。《史记·西南夷列传》记有:“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疆域东接交趾,西有滇国,北有邛都,东邻秦置黔中郡,即包括今贵州大部、云南东部、广西北部。战
参见“哈孜伯克”(1639页)。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明朝大臣、文学家。字浴之、号鲁泉。安徽宣城(今宣城县)人。回族。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新建县(今属江西南昌市)知县,有惠政,升给事中。因得罪宰相张居正,调任山东副使,后裁归故里。旋复被起用为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