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见“耶律夷列”(1309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清代海南岛黎族农民反帝反封建的武装起义。光绪年间(1875—1908),崖州多港峒(今乐东县大安)一带黎人饱尝汉族官吏、地主、奸商和本民族上层的剥削和奴役。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其宗教势力也深入至
1768—1850清代学者。字春治,号秋水。浙江乌程(今浙江吴兴)人。肆业于阮元西湖诂经精舍。嘉庆(1796—1820)初副榜贡生。善海运之学,著有《海运刍言》。又著《十五经丛说》、《西夏纪事本末》、
即“段明”(1693页)。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见“乜克力”(44页)。
歌名。见“细君公主”(1555页)。
1309—?青海“诸寺之祖”夏琼寺的创建者。藏族。先祖为萨迦家族人。生于日贡地区。出家后赴卫藏,先后在聂塘、纳塘、夏鲁等地求师学法。后返回安多本土,任临洮新寺(或临洮德萨寺,该寺系元代法王八思巴帝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