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敦河卫
见“镇真河卫”(2511页)。
见“镇真河卫”(2511页)。
匈奴语音译。意为“公主”。单于之女即冠此尊号。《汉书补注》引李奇语:“居次者,女之号,若汉言公主也。”又有“王妃”之意,该书引沈钦韩语:“居次是其王侯妻号,犹今王妃称福晋也,非公主可比。”复株累若鞮单
?—前699春秋时楚国王室、将领。与楚同姓,《史记·屈原传正义》:“楚王始都是,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曾任楚国※莫敖(官名,位次于令尹)。楚武王四十年(前701),战败郧国(今湖北郧城),并与
一作果什哈。满语音译。清代八旗各级武官的亲随护兵。清制规定,武官不乘舆,从兵限以额:京城都统、统领、副都统及管理各营大臣,各准于前锋、护军、马甲内挑取跟班2人。驻防将军、都统,各准于领催内挑取跟班2人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实行“胡汉分治”,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设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万户置1内史,凡43内史,按户统治汉人,共40余万
书名,明代编纂的《华夷译语》之一种。洪武三年(1370),太祖朱元璋命回回人马沙亦黑与火源洁编纂。一说编于元末明初或永乐五年(1407)。分两种:一种为“杂字”,一种为“耒文”。以各民族通用字为主,附
藏语音译,意为“一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有两种:一种正面正方形内铸藏文“宣统元年”,下方铸面值“一两”字样,背面为一法轮图案。1909年铸造;另一种规格与第一种相同,铸有“扎西达杰”(意为
十六国时期佛教译经师。原籍罽宾(克什米尔)。前秦建元(365—384)中,至长安(今陕西西安)译经。十九年(383),成《阿毗昙八犍度论》。翌年,复成《阿毗昙心论》。后渡江南下,适高僧※道安已逝,遂被
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清代喇嘛僧人封号。汉译白佛。源自西藏。清顺治(1644—1611)初年,西藏大喇嘛青迈嘉木错至青海,阐扬黄教。被蒙藏信众奉为第七世呼毕勒罕。后世以呼毕勒罕相承袭。康熙四十四年(1705),其第八世罗锥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