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力斯台崖书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见“虎拦哈达”(1385页)。
民国时期新疆军阀盛世才炮制的旨在铲除异己力量的案件。1937年8月,盛世才利用国内抗日战争全面暴发和苏联进行清党之机,制造了一次大规模清除异己势力的冤案,逮捕了以教育厅长张馨为首的政府公职人员,拘禁了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书名。1卷。清傅明撰。该书为作者官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城守尉时所作,叙述辽东及朝鲜史实,其中有八旗驻防、辽东物产、风俗、轶事,对满族史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辽海丛书》本。
见“祐世隆”(1766页)。
见“苏拉赫词典补稿”(1009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