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盖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535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梁书》载:梁中大通六年(534)嗣立。初受梁封为行河南王,同年三月,复受封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同时遣使至北魏朝贡。在位二年左右,约大同元年(535),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见“也喜部”(141页)。
清外札萨克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渥巴锡汗从子辅国公拜济瑚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和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设1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南路盟,归伊犁将军管
五代后唐时南诏大长和国肃文太上皇帝郑仁旻年号。约在926年。仅1年。
瑶语音译。见“油锅”(1513页)。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
15世纪以后越南借用汉字和仿照汉字形式书写越南语所创造的文字,称“喃字”。京族迁入我国后,沿用为本民族民间土俗字。采用汉字构字方法,以汉字表音表义(左边表音,右边表义)。因其笔划过繁,结构复杂,仅限于
清代书画家。字镜芝。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县诸生。约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人。工诗、书、画,时有“郑虔三绝之目”。尤善篆、隶,见重于学使、书法家何绍基。著有《金石府韵府》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