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忽儿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圣宗弟※耶律隆祐第三子,辽兴宗※耶律宗真堂弟。圣宗在位时,封豫章王。太平九年(1029)六月,任长宁军节度使。至兴宗即位,重熙十七年(1048)十一月,改封汉王,为西京留守。逾年六
见“阿兴喇嘛”(1222页)。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见“阿拉坦敖其尔”(1243页)。
?—1819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七世。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出生察木多嘉木凌附萨冈地方。嘉庆十三年(1808),为九世达赖隆多嘉措
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
蒙古语音译。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章京(箭长),或佐领。“苏木”蒙古语意为“箭”,相当于满洲之牛录,汉译“佐”或“佐领”。每苏木设苏木章京1名。承札兰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苏木的一切事务,包括处理行政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达喜穆鲁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女真首领打叶等70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辖有今辽宁开原县东小清河(叶赫河)至达奇木鲁山地区。打叶孙奇里哈尼任指挥佥事时,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