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新卫
见“塔赛卫”(2159页)。
见“塔赛卫”(2159页)。
即“妣吉”(1260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称迦当派。意为“教试派”。有新旧之分,旧者在宗喀巴创格鲁派之前,新者始于格鲁派开派之际。该派晚于宁玛派,始于西藏后宏期佛教兴起之际。首创者为印僧阿底峡,继由其弟子仲敦巴定
苗族古歌。流行于湘西泸溪、古丈、吉首、龙山等地区。全歌约5千余行,包括开天辟地、人类起源、射日月,苗族的大迁徙,立村建寨三个大部分。内容有受汉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影响痕迹,如盘古、南火为人类祖先,果酥射
春秋时※姜戎首领。鲁襄公十四年(前559),晋悼公会吴国欲伐楚,疑其曾向楚泄密,被晋将范宣子传讯、审问。其义正辞严,历数诸戎对晋之功劳,批驳了谗言。宣子向其道歉,并请参加会盟。
?—前105匈奴楼剸王。一作“伊即靬”。后归附汉朝。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因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北征匈奴左贤王,获大捷,封众利侯,赐食邑1800户(一作1100户)。元封六年(前105)卒,子当时、孙
见“李氏实录”(1045页)。
?—1777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
清初额驸。亦作阔里哈。赫哲族。原东海呼尔哈部人,姓葛依克勒氏。世居德新(红土崖),赫哲巨族之一。后金天聪二年(1628),祖达尔汉归附皇太极,授额驸,为呼尔哈河二十二部总部长。后封固伦达,并从征山东。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洪武七年(1374)置。以自四川巴县移住之唐进宝为水尽源通塔坪长官司长官。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招回逃散土民,复长官司。以唐思文任长官,隶容美宣抚司。唐镇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称“西部奚”,余部自阴凉河(今内蒙赤峰南锡伯河)移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称“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