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等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站户亦以户等为据,一般佥取中户。元承金制,于世祖至元元年(1264)行三等九甲之法,初限于交方,灭宋后复推行于南方。上户科差最多,中、下户递减。因缺乏定期户籍登记及调整户等的规定,有元一代,户等多名实不符,情况混乱,民户苦之。明、清两代户籍亦基本上沿用三等九甲制。
金大臣。又作移剌中哥。契丹族。移剌(耶律)氏。积战功,累官河间路招抚使,遥授开州刺史,权元帅右都监,赐姓完颜氏。兴定四年(1220),封河间公,辖献、蠡、安、深等州及河间、肃宁、安平、武强、饶阳、六家
参见“德昂族”(2520页)。
皇族谱名。 ①唐代宗正寺置修《玉牒》官。宋室援修之。 ②清代沿此美称,凡※宗室、※觉罗,以造黄册、红册。顺治九年(1652)定,宗室、觉罗凡生男育女、继嗣、婚嫁、授职或死亡等事,皆由※长史等官、族长、
藏语音译,意为“二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又称“奔柴”。佤语音译。意为“做鬼的人”。解放前云南佤族地区对巫师的称呼。每个村寨有数个或十多个不等,通晓各种宗教仪式,会念驱鬼咒语和看鸡卜,除主持大的宗教祭祀活动外,还专门替人杀牲驱鬼治病。所取报酬
战国时期中山国祭祀礼器。亦称“中山王铜圆壶”。周慎靓王五年(中山王十三年,前316),由中山王下令制作,用以祭祀上帝和祖宗。盖上有两个圆形纽,壶腹为圆球形,有两道平行凸
见“尕藏图旦旺秀”(583页)。
见“瓜藤亲”(584页)。
见“金牌信符”(1478页)。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