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村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扎仓下面,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如甲绒康村,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其主持人称格根(意为长老),设1人,候补格根1人至数人。由资历最高之僧人充任,管理其宗教、财务等事宜。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财产,有的还占有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及农奴。此僧团单位哲蚌寺有80个,色拉寺30个,甘丹寺26个。每个单位人数不等。有的康村下面再分若干密村。
藏语音译,旧时藏族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扎仓下面,依僧徒来源家乡地区划分而成的僧团单位。如甲绒康村,即是大小金川来的僧人之学舍,别地区来的僧人不能加入。其主持人称格根(意为长老),设1人,候补格根1人至数人。由资历最高之僧人充任,管理其宗教、财务等事宜。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财产,有的还占有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及农奴。此僧团单位哲蚌寺有80个,色拉寺30个,甘丹寺26个。每个单位人数不等。有的康村下面再分若干密村。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
见“蒙古政教史”(234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王旗。雍正三年(1725),和硕特多罗贝勒衮布子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以功晋封多罗郡王,授札萨克,建旗。下分设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
见“喀什噶尔”(2205页)。
?—1791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努喇丽汗。初为苏勒坦,曾受命驻扎希瓦。乾隆十四年(1749),受命袭汗位。二十七年(1762),遣使向清朝政府奉表贡,示归服。三十六年(1771)春,在沙俄
见“伯颜猛可”(1092页)。
即“苏仆延”(1004页)。
彝语音译。亦作苏臬、苏业。意为“巫觋”。解放前凉山彝族地区的一种迷信职业者,但不脱离生产,不世袭,以跳神方式为人“驱鬼”、“治病”。不识彝文,不懂彝经。所用法术主要有“尼比字哈(捉鬼)、“尼比哥”(赶
元代岭北行省三驿道之一。“木怜”蒙古语意为“马”,即马道。起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西南的第二站,李陵站由此向西入和林驿道,经兴和路、大同北境,由丰州西北甸城谷出天山(今大青山),经净州、沙
书名。清乾隆年间檀萃撰。原本系《农部琐录》(《禄劝州志》,又称《续禄劝州志》,乾隆四十三年刻)卷11。师范《滇系·典故系》删节后收录。唐时,东爨乌蛮洪农录券部为南诏三十七蛮部之一。大理时称罗婺(又作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