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官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廷委任。拥有寨兵(亦名寨丁)300—400百名。其责职是监控土官,镇压峒民。为民族压迫之工具。宋初,土官对寨官,“如里正之于长官”。南宋以后,寨官势力渐衰。元废。
宋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官名。时朝廷在广西左、右江流域置5寨(一说左江4寨、右江4寨)、宜州5寨、融州钦州各2寨、琼州(今海南,时属广西)3寨、桂州1寨。每寨设巡检、知寨、都监、主簿各1人,总称寨官。由朝廷委任。拥有寨兵(亦名寨丁)300—400百名。其责职是监控土官,镇压峒民。为民族压迫之工具。宋初,土官对寨官,“如里正之于长官”。南宋以后,寨官势力渐衰。元废。
书名。清军镇压广西各民族农民起义纪事。4卷。清苏凤文(字虞阶,贵州贵筑,今贵阳人,汉族)撰。成书于清末。内容以时间为序,记述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广西境内各民族农民革命情况及清军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广西
金太祖武元皇帝完颜旻(阿骨打)年号。1115—1116年,凡2年。
即“马訾水”(179页)。
?—1666清初将领。蒙古族。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贝勒※色本次子。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献驼马,有功。以巴林台吉满珠习礼私遣兵还牧,夺其所属之半赐桑噶尔。
传说中女真完颜部首领。亦作龛福。相传原居高丽,年60余迁居完颜部。后有部人杀他族之人,相互结怨,械斗不止,民不聊生,渴望安宁。部人与其相约,能解此仇杀,以部内贤女妻之。独往他族,喻之以理,协商定约,凡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见“萧观音”(1994页)。
清代后藏官员。藏族。后藏昂仁地方军官。为康济鼐属下官员。后苗颇罗鼐参加1727年卫藏战争,当两军激战于江孜时,叛颇罗鼐,遣人持密信向对方告密,暗约前藏军乘颇罗鼐之阿里军和当雄蒙古援军未到江孜之前,一举
见“别里沙”(1069页)。
见“比丁”(1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