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赞
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西域古山名。见《史记·大宛列传》,张骞从大月氏回国时,沿南山东行。《汉书·西域传》:从鄯善(今新疆若羌)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今新疆莎车),为南道;于阗(今新疆和田)在南山下;西域南山,东出金城郡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唐代※黠戛斯君长之称。驻牙青山(今叶尼塞河上源阿巴坎以西),周围立栅为垣。生活与众不同,用毛毡作帐,称为“密的支”;服貂、豽皮衣,冬戴貂皮帽,夏戴镶金扣白毡帽;除食肉及马酪外,还吃当时极为稀罕的面粉制
?—前102匈奴大当户。一作稠离、铜离、雕离。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从匈奴浑邪王(又作昆邪王)归附汉朝。被封为常乐侯,赐食邑570户。太初三年(前102)卒,子广汉袭爵。
见“和勇”(1443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之一。亦作“塔巴八部”。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西部。※《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9世纪初,叶尔巴拉隆贝吉多吉弑达玛赞普后,其兄弟嘎瓦·秋多吉逃亡至此“统治百姓”,设“有管理
见“盈歌”(1714页)。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
清中叶以前青海西南藏族部落总称。一称青海所属四十司、阿里克等四十族。即蒙古尔津族、雍希叶布族、玉树族、噶尔布族、苏鲁克族、尼雅木错族、洞巴族、多伦尼托克安图族、阿萨克族、克列玉族、克阿永族、克叶尔济族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