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
见“猛骨孛罗”(2078页)。
见“越里笃”(2191页)。
①满族打击乐器。鼓身呈八角形,故名,相传象征八旗。宽约17厘米。鼓框、鼓墙均木制,单面蒙蟒皮。每片鼓墙嵌小钹子,象征24旗佐。其中一墙端系丝绳,中结双纽结,下垂长穗两股,穗色因各旗不同而互异。演奏法或
地名。藏语作雅龙。位于甘孜以南,理化以北,东界道孚,西接白玉。历属朵甘思招讨司管辖。明洪武年间(1368—1398),征沿边土司晋京,足千户者授安抚司,不足者为长官司。分上、中、下瞻对,置安抚司、长官
见“渴槃陀”(2284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督办蒙旗垦务大臣、绥远将军贻谷任总裁,有提调总纂各1人,共有79人参加。是官府主持编纂的方志之一。光绪三十四年(1908)刊印。木刻本。全书11卷,分订6册,8万余字,共22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