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农司
元代官署名。执掌农政,管理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世祖至元七年(1270)二月,初立司农司,领四道巡行劝农司。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四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司。十八年,改立农政院。二十年,改为务农司,又改司农寺。二十三年,复为大司农司,秩正二品。仁宗皇庆二年(1313),升从一品。定置大司农四员,下设大司农卿、少卿、大司农丞各二员。领籍田署、供膳司、永平屯田总管府。
元代官署名。执掌农政,管理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世祖至元七年(1270)二月,初立司农司,领四道巡行劝农司。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四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司。十八年,改立农政院。二十年,改为务农司,又改司农寺。二十三年,复为大司农司,秩正二品。仁宗皇庆二年(1313),升从一品。定置大司农四员,下设大司农卿、少卿、大司农丞各二员。领籍田署、供膳司、永平屯田总管府。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门侍候土司的人。其职务专给土司牵马、服侍土司上马、下马、搭马鞍等。地位高于※“荒扎”(小头人),低于※“顶骨”(佐相、大头人),由有战功的“荒扎”或有成绩的村长升任。土
苗族的一支。自称※蒙。分布在贵州古州(今榕江)一带。属※黑苗。居大寨者称※爷头苗”,居小寨者称※“洞崽苗”。小寨听大寨差遣,不敢违背,犯则尽夺其产。妇女编发为髻,衣短,镶锦边。耕不用牛,以人力为之。以
古族名。又称三苗、苗民。据《山海经·海外南经》云:“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详见“三苗”(46页)。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见“完颜宗辅”(1157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之祖父。率部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与祖邦保持密切联系。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雍正九年(1731),遣使阿尔巴图、沙喇布丹津赴西藏礼佛。时值西藏阿尔布巴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书名。一作《成吉思汗的箴言》。蒙古汗国将成吉思汗生平告诫子弟臣下的训言,用押韵诗形式记存下来的语录书。曾有手抄本。蒙古黄金家族、勋戚和属下官员奉之为行动准则和断事依据。每遇国有大事、必集会宣读,按其中
见“那木罕”(9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