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670清代新疆叶尔羌汗国第十代汗。一译尤尔巴斯汗、玉勒巴斯汗。蒙古族。察合台后王阿布都喇汗子。素性桀傲,不服父教。初受命驻镇喀什噶尔(今喀什),因笃信伊斯兰教白山派,师承玛木特·玉素布和卓。康熙
布依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夏历7月14、15日晚间举行。流行于贵州兴仁县潘家庄乡一带。相传其先民初到此地,被敌人围困。7月14日夜,他们用“火箭”击退敌人。后人为纪念此次胜利,每年是日祭祖后,举行“打火
清代汉籍文献对柯尔克孜族之称呼。原文来自托忒语,意谓高山居民。有东、西两支。分布于新疆伊犁至阿克苏、乌什山地间的,称东布鲁特。有萨雅克、察哈尔萨雅克、萨拉巴噶什等5部(或称5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
见“天山”(216页)。
参见“沟主”(1135页)。
唐代在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元年(650)执车鼻可汗后置。府治初设于云中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下辖狼山、云中、桑乾3都督府、苏农等24州(一作14州),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高宗麟德(6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苏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一带。南连毛怜、建州等卫。宣德八年(1433),结杨木答兀,杀建州左卫指挥
1860—19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知南院枢密事高勋以定策功受封,乾亨元年(979),韩匡嗣自燕王降封;开泰(1012—1021)中,景宗第四子耶律隆庆受封;景福元年(1031),后族萧孝穆徙封。重熙十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合里也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