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左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山前卫。正统十一年(1446)十月,塔山卫都指挥佥事弗剌出奏其所辖地广人众。为便于管理增设此卫,以弗刺出掌之。次年,颁给“塔山左卫之印”,其北面款“礼部造,正统十二年”。因部族迁徙,其辖境初在依兰以西蚂蚁河一带。后迁于松花江左右之扶余、前郭尔罗斯、农安等地。明后期南移近开原,成为女真哈达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山前卫。正统十一年(1446)十月,塔山卫都指挥佥事弗剌出奏其所辖地广人众。为便于管理增设此卫,以弗刺出掌之。次年,颁给“塔山左卫之印”,其北面款“礼部造,正统十二年”。因部族迁徙,其辖境初在依兰以西蚂蚁河一带。后迁于松花江左右之扶余、前郭尔罗斯、农安等地。明后期南移近开原,成为女真哈达部。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叶尔羌汗国官员。初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拉失德汗第四子。1570年受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与马黑麻速檀等进攻吐鲁番,俘马速速檀还,※东察合台汗国亡。在吐鲁番时,曾向明朝遣使进贡。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中对母系氏族(家族)分支组织的公有土地称谓。原先曾实行集体耕作,产品按户平分。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土地已被划分成小块作为份地归各个家族长期占有使用,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南部大凌河上游,邻接河北省。古为辽西郡地,隋、唐时奚、契丹杂居。元属大宁路。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乾隆三年(1738)设塔子沟厅,厅南境为喀喇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滇黔川桂四省改土归流纪事本末。2篇。清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汉族)撰。内容首次对西南四省少数民族进行分类,认为西南所有少数民族归纳起来可分为“苗”、“蛮”二种:“无君长、不相统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1806—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学家。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特。字毓冲。内大臣※德楞泰之孙。世居察哈尔之崇古尔地方。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四月散馆,授编修。七月,任日讲起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二年(1265),成吉思汗第六子阔列坚之孙兀鲁带(又作忽鲁歹)始受封。子也不干袭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