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闲田制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见“答里忽”(2239页)。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
1902—1961伊斯兰学者、阿拉伯文书法家。字国彝。山东济南市西关人。回族。幼随祖父金士毅在新疆乌鲁木齐,攻读阿拉伯文经典及汉文。1928年赴上海,就读于伊斯兰师范学校。得著名阿訇达浦生之教诲和关怀
对辽西、辽东、右北平三郡之乌桓人的统称。《资治通鉴》:“三郡乌桓,辽西蹋顿、辽东苏仆延、右北平乌延也。”汉末,乘军阀割据之机,乌桓掘起,各自称王。献帝初平(190—193)中,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从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