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人
对回族人的称谓。回族人亦自称“老回回”。参见“回回”(779页)。
对回族人的称谓。回族人亦自称“老回回”。参见“回回”(779页)。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1937年10月,由绥远地方实力派张钦等发起组织的部队。经阎锡山批准成立。官兵大多为各县保安队,及地、富、区、乡长等。按官兵所在地区分成10路。总指挥张钦,副总指挥潘秀仁、于存灏。总指挥部内设秘书、参
?—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原隶蒙古正蓝旗。阿鲁特氏。大学士※赛尚阿子。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占领江宁(今南京),分股北上,逼京师。他充督练旗兵处办理文案。十年(1860),英国侵略军北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
西藏地方政府设在拉萨北扎什地方的造币厂。宣统元年(1909),设置。铸有称“桑冈郭田”、“雪阿”、“格桑章噶”的银币和称作“噶启介”、“噶阿”“噶启松”的铜币。次年被驻藏大臣查封。同时另铸造称为“宣统
清代画家。满族。字毓东,号静岩、默庄。以荫官参领,历官内务府总管。家祖业甚丰,尽付于弟,潜心钻研绘画。山水画沉厚深稳,出于王原祁之家。著有《绘事发微》,为时人推重,另撰有《画山水诀》。
亦称“服务婚”、“劳役婚”。男子替岳家服劳役以换取其女为妻的婚姻形式。始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对偶婚已演变为夫从妻居婚,妇女系农业生产主力和社会家庭的核心,男子在妻方须辛勤劳作,方能巩固其丈夫的地位
?—1787清乾隆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永绥厅(今湖南花垣)勾补寨人。苗族。乾隆五十二年(1787),百户诬陷其偷盗贩牛商牛只,并借此向全寨苗民敲榨勒索,乱捕乱抄,愤而率寨中苗民反抗,横遭惨杀。七年后,※
见“纳依”(1266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