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曲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蒙古国及元朝将领。又译阿塔赤。阿速氏。万户昂和思之子。太宗十年(1238),蒙古西征军至其地,随父归降,统阿速军千人从征。师还,任蒙哥宿卫。宪宗八年(1258),随汗征蜀,战剑门、钓鱼山,皆有功。中统
官名。指挥使系明代卫的军事长官,秩正三品,外卫隶都司或行都司、留守司。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豪酋,赐以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谨守疆土,抚辑土民,服从征调,依例朝贡,不纳租赋
清代佛寺。俗称东大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大板镇东端。清康熙十四年(1706)康熙帝次女荣宪公主主持兴建。初名巴尔斯(虎)庙,后改今名。有前殿、后殿、东西配殿及后东侧室等。后殿保存最完整,为重檐歇山
即“龙头冈”(495页)。
?—1658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索南饶丹。藏族。初任四世达赖喇嘛侍从官,拒绝后藏噶玛教派彭错南杰于拉萨会见达赖。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任哲蚌寺强佐。同年,因藏巴汗丹迥旺布(彭错南杰之子)袭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见“回离保”(781页)。
普米语音译,意为“白人”。云南永胜、丽江、兰坪等县普米族的自称。因以“白额虎”为图腾,故名。参见“普米族”(2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