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山
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逃。八年,晋爵三等男,以目失明辞佐领。顺治二年(1645),叙功,晋爵一等男,后累晋至二等子爵。十二年十月,卒,谥敏壮。
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部苏完地方。天命四年(1619)初,携家属归后金,授佐领。屡从征,克明沈阳、辽阳,以功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林丹汗败逃。八年,晋爵三等男,以目失明辞佐领。顺治二年(1645),叙功,晋爵一等男,后累晋至二等子爵。十二年十月,卒,谥敏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即“乃颜城”(38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又作勐罕土把总。清乾隆三十年(1765),喇鲊斋随征有功,授土把总世职,传至当代刀栋廷。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治所在今云南陇川县附近。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元史·地理志》:“其地曰骠睒,曰罗必思庄,曰小沙摩弄,曰骠睒头”。即
?—1743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姓乌朗罕济勒仙。世居科尔沁。康熙二十三年(1684),袭二等轻车都尉。后历任参领、满洲镶红旗副都统。雍正二年(1724),调蒙古镶红旗副都统。五年(1727),迁蒙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位于今新疆霍城县城东北约45公里克干山南麓,克干河流经古城东南。周长约25公里,城垣及城内建筑均毁。出土有无孔金、银币,银币上铸有阿拉伯文,为回历727年(1327)所铸。遗存石刻上刻有十字架及叙利亚
清末广西提督冯子材镇压海南岛陵水、崖县等地黎族人民起义后所制“善后”方案。共12条,其内容主要是:开辟十字大路,使来往畅通;屯兵要冲之地,安营弹压;分设抚黎局,委任黎族上层为局以下各级头目,令其自为约
?—1659清初将领。蒙古敖汉部人。萨尔图氏。崇德六年(1641),清军围锦州,与台吉诺木齐、武巴什等出城降,授世职牛录章京。编入蒙古镶蓝旗。旋授甲喇额真。顺治元年(1644),随清军入关镇压李自成农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于该部置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部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恩威兼施,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