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棱达什从子固鲁札布随母达吉纳哈屯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棱达什从子固鲁札布随母达吉纳哈屯来归,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见“天山”(216页)。
古地名。北宋熙宁七年(1074)置,治所在今四川綦江县南东溪附近。南宋嘉熙三年(1239),移治隆化县(今四川南川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废。宋代※渝州蛮或南平僚居此。
即“忽汗州都督府”(1491页)。
见“乌古部”(332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杀魂”。旧时傈僳族对巫师※尼扒及※苛扒的“杀魂术”的称谓。据说尼扒、苛扒均会杀魂,人被杀魂,即会死亡;人魂被伤残,人即会病残;人被杀魂后,只有杀魂者或巫术比杀魂者更高明的巫师才能解救
即“完颜宗敏”(1157页)。
即“张嘎”(117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其庄园在藏绒。清乾隆十六年(1751)达赖喇嘛任命吉兑乃索南彭错与雪康巴同为阿里总管,该家族始入西藏贵族上层。道光二十七年(1847)有雪尼吉兑巴陪噶伦沙扎赴乍丫,咸丰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