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尔哈河卫
见“兀鲁罕河卫”(112页)。
见“兀鲁罕河卫”(112页)。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旧时西藏地方封建政权为保证各驿站所需人畜差役随派随到而规定的一项制度。由负担※宗解和※萨璀差的※差巴按其负担的耕地※岗墩数,事先派出乘畜、驮畜和人夫轮流到交通要道各驿站等候,以便供持※乌拉牌票的过往官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
见“图们江”(1435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耶律术者”(1308页)。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古地名。秦为夜郎且兰地。汉属牂柯郡。唐贞观(627—649)中,改播州,治所在今遵义市。宋大观(1107—1110)中,置遵义军。嘉熙三年(1239),置播州安抚司。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为宣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