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索府路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阿儿温河卫”(1235页)。
见“拓跋焘”(1358页)。
官名。唐初置于西北边镇。安史之乱时分设于中原军事要地,专掌军事,以刺史兼任。宋代为武将兼衔,非实职。辽南面官中有此职。西夏建国前党项首领李德明嗣定难军留后,于境内夏、银二州亦设此职,李元昊建国初废。至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民户所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见“贡布欧珠喇布旦” (996页)。
见“阿史那忠”(1220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乡红光三村南山坡石砬子上。此为两山谷相交处,座西向东。题字距地面半米,相近两处,可辨者70余字。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元代地名。又译呼兰齐勒。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刺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奉部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