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托洛克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女。绰罗斯氏。康熙五十三年(1714),嫁※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为妻。六十年(1721),夫被策妄阿拉布坦杀害后,又被配与辉特部首领卫征和硕齐。因改嫁时身已有孕,故后所生子※阿睦尔撒纳,实为噶尔丹丹衷子。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女。绰罗斯氏。康熙五十三年(1714),嫁※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为妻。六十年(1721),夫被策妄阿拉布坦杀害后,又被配与辉特部首领卫征和硕齐。因改嫁时身已有孕,故后所生子※阿睦尔撒纳,实为噶尔丹丹衷子。
?—1677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辉发地方。国初,随父鄂拜归附。初任王府长史。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同振武将军坤巴图鲁率兵驻防河南汝宁。“三藩”乱起,陕西提督王辅臣叛清,吴之
见“元恭”(228页)。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544—579北周大臣。字胡王(一作胡三)。※宇文深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性沉正,好直言。武成元年(559),任宗师上士。次年,宇文邕即位,以少与邕同学,入为右侍上士。天和三年(568)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见“阿卜杜拉伯克”(1239页)。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期,原居于北海(今贝加尔湖)一带的※敕勒族(亦称丁零、铁勒、高车)与※柔然结盟南下,与北魏接壤,不断发生冲突。神䴥二
1653—1720清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主事。三十八年(1699),随侍郎满丕等招降巴尔湖3千余人,安置察哈尔游牧地,编隶佐领。三十九年(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