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蛮记
见“蛮书”(2272页)。
见“蛮书”(2272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
突厥语称号。其品级次汗一等,意为“王”。如12世纪30年代,※东部喀喇汗王朝首都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为西辽※耶律大石所占据,其汗伊卜拉欣被降封为“土库曼伊利克”,意为“土库曼王”,成为西辽
元代蒙古族风味佳肴。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生,羊是其主要牲畜之一,亦是衣、食、住、对外交换的主要资源。他们有烤制整羊的传统,早年用铁三脚架在火盆、火塘上烧烤整羊。到元代,发展为柳蒸羊,砌炉子闷烤整羊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刻石。石刻上圆下方,现仅存右上角,不及全碑四分之一。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郎君行记》相同,额题残存“大金皇弟都统经略”8字,大都磨平,仅“大”、“都”2字隐约可辨。碑文
见“广宁府路”(133页)。
?—174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瓜尔佳氏。康熙三十四年(1695),袭父奇通阿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授头等侍卫,改冠军使。五十四年(1715),授散秩大臣、镶红旗蒙古副都统。雍正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泰宁县(今吉林省白城市西南)。仁宗延祐四年(1317),升泰宁府置。英宗至治三年(1323),以泰宁县5千户封买奴为泰宁王。
?—179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俗称公多仁班智达。藏族。乾隆四年(1739,一作五年)承袭其兄噶锡鼐·那穆扎尔色卜腾之辅国公爵,妻郡王颇罗鼐之女德丹卓玛。十二年(1747),奉七世达赖喇嘛命赴黑河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