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247—301西晋末年官员。字玄序。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东羌猎将※李慕第三子。初仕郡督邮、主簿。以才兼文武,善骑射,晓军法,拜中军都督。元康(291—299)末年,以洛阳方乱,称疾去官。
见“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见“阿都优洛波哇抹阶凯族”。
清太祖授予八子侄共治后金国政的制度。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尔哈赤为了继承汗业得人,诸子孙能同心治国,乃集八子侄聚会,“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清会典》开篇《宗人府》),于八旗中各主一旗。此制的
即罗卜藏丹津所著《蒙古黄金史》(2341页)。
即“乌斯”(330页)。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儋耳国”(251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索岳尔济山之北,滨喀尔喀河。东至鄂莫克依布拉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额里彦山梁接乌珠穆沁左翼右旗界,南至索岳尔济山,北至东彻布尔图接本部中右旗界。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