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剋部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部统军司。《百官志》载有奚王南剋军详稳司,以剋官为长。
旧时云南镇康等地德昂族由母系氏族公社向父系氏族公社过渡中,所特有的一种家庭组织形式。是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小家庭组合而成的近百人的大家庭。领导权一般掌握在老一辈男成员手中。祖父辈是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见“乌古部”(332页)。
1706—1759清朝大臣。一译萨拉尔、萨赖尔、萨喇勒。卫拉特蒙古人。初为准噶尔达什达瓦部宰桑,驻牧喀喇沙尔(今新疆焉耆)。乾隆十五年(1750),以达什达瓦被杀,率众52户(一说千户,误)投清,被编
见“保八”(1680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诃达罗支国伏宝瑟颠城(位于今阿富汗喀布尔南)置。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细柳、虞泉、犁蕲、崦嵫、巨雀、遗(遗兰部)、西海、镇西、乾陀等9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又,辽景宗※彰愍宫下有一瓦里名“奚烈”,故疑“直”于词语为词缀成分。
普米语音译,意为“山神”。旧时普米族地区每户、每氏族和每村都有各自的山神树,选择松树或麻栗树中最大的为全村的山神树。有的地方,男子举行成年礼仪式后,要把象征自己成年的绵羊毛线从脖子上解下,拴到一棵茁壮
见“李胡争立”(10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