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1681—1764清朝大臣。字学圃。满洲正白旗人喜嘉塔腊氏。康熙三十八年(1699),由库使在批本处行走。四十年,授蓝翎侍卫。寻因失仪革职。五十七年(1718),授三等侍卫,擢一等。雍正元年(1723
即“钦察”①(1667页)。
?—1864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噶伦敦珠卜多尔济之子。生于扎什伦布寺附近之巴南木地方。任噶伦。道光二十一年(1841),森巴人侵入阿里,奉命随索康率藏军驰援,并参加停战谈判,恢复阿里与拉达克原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大元年(1308),太宗窝阔台曾孙火郎撒始受封。其子忽鲁歹,孙忻都察先后袭封。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县名。1931年由循化县析置。在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北部,邻近甘肃省。汉唐以来为西羌、吐谷浑、吐蕃属地。唐初,置羁縻府州。五代至宋,为温末与唃厮啰活动之地。元为宣政院辖地。明清为汉、藏、土、保安等族
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省称“师古”。※李正已孙,父※李纳。受唐册封,屡据齐鲁之地为乱。贞元八年(792)纳死,军中请其代父位,唐授以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右金吾大将军同正、平卢及青淄齐节度营田
见“鄂伦春族”(2052页)。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耶鲁盌斡鲁朵”(“耶鲁盌”意为“兴隆”,“斡鲁朵”意为“宫”)。为辽世宗※耶律阮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