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北周律令

北周律令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例、记享(一作“祠享”)、朝会、婚姻、户禁、水火、兴缮、卫宫、市廛、斗竞、劫盗、贼叛、毁亡、违制、关津(一作关市)、诸侯、厩牧、杂犯、诈伪、请求,告言(一作告劾)、逃亡、系讯、断狱、共1537条。其制罪有杖刑、鞭刑、徒刑、流刑、死刑5种,每种刑又分5等,共25等。不立十恶(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和内乱)之目,而重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之罪。《北周律》虽承※《北魏律》,但模仿《周礼》,杂采魏晋,篇章条目繁多。《隋书·刑法志》称其“大略滋章,条流苛密,比于齐法,烦而不要”。建德六年(577),破北齐后,武帝欲施轻典于新统治区,乃诏诸杂户,悉放为百姓。又为《刑书要制》维护社会治安,规定持仗群盗1匹以上,不持杖群盗5匹以上,监临主掌自盗20匹以上,盗及诈请官物30匹以上,正长隐5户及10丁以上、及地3顷以上,皆死。自余依《大律》。大象元年(579),宣帝宇文赟又令在此基础加以增补,谓《刑经圣制》,也称“法经”。上述法典原文已佚。《隋书·刑法志》、《唐六典》等保存其梗概。

猜你喜欢

  • 扭达

    土族语音译,意为头饰。民和土族称为凤凰头。民国初年土族妇女的头饰。流行于今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等地。分吐浑扭达(又记为托欢·扭达,汉语称干粮头,形似圆饼)、捺仁扭达(汉语称三叉头,形似三支箭)、适格

  • 黄定千

    ?—1454明景泰年间苗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与侄黄龙、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受黄龙派遣坚守水坪大寨。五年,

  • 仁多楚清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统军※仁多㖫丁子。官御史中丞。父死,侄仁多保忠代统军职。以其职虽高而不领兵权,尝请于梁太后请领统军,不许,心中怀怨。永安元年(1098)

  • 新罗道

    渤海王城赴新罗国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渤海赴新罗的道路有东、中、西3条,此指从渤海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陆行,经南京南海府抵新罗的中路(东、西两条皆为沿海岸线的水路,且东属“日本

  • 蒙古字学

    元代专习蒙古文字的学校。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制蒙古新字后,于诸路置蒙古字学。由中书省定学制颁行。选诸路府官子弟入学受业,路2人,府、州各1人,亦择优选民间子弟入学,上路30人,下路25人

  • 海古拉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哈克·库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第三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光绪三年(1877)春,受命守托克逊。清军进剿,逃喀喇

  • 甲不太爷

    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佛主之一。传说原来木戛区勐糯寨百姓,后外出学佛,修行三四年后回勐糯,筑起佛房,成了佛爷,利用传播佛理建立威信,最后成为木戛区各寨的宗教头人和政治首领。主宰辖区内一切重大事务。

  • 马晓岑

    1894—1977近代画家。安徽省安庆人。回族。清代末年著名画家郑琳的孙女婿。年青时,即着意临摹院北画派“二郑”(郑栅、郑琳)之笔法,数年尽得其妙,与郑门弟子余沐湘并誉为“郑氏真传”。1937年举家徙

  • 斛速益里干

    即“水达达”(424页)。

  • 大那

    见“悦伐大那”(19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