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1011辽代大臣。名又记作适普。字乙辛隐。契丹族。六院部人。因与圣宗同年生,倍受宠爱。年20,补祗候郎君,未几为宿直官。统和二十年(1002),为队帅随圣宗南下,略地赵、魏,次年七月,以功加检
官名。满语音译。“包衣”意为“家内(或府内)的”,“昂邦”又作“按班”或“谙班”,意为“大臣”等。即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原属三品衙门,其设无定员,概由皇帝特旨简任。乾隆十四年(1749),改定为正二品
544—607隋朝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贺若氏。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孙,隋申州刺史贺若敦子。善骑射,解属文,有文武才略。为周齐王宇文宪所器重,引为记室,封当亭县公,迁小内史。与韦孝宽伐陈,攻拔数十城。拜
赫哲族民间乐曲。又名“哭调”。因曲调凄凉悲哀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歌词内容多为回忆过去的痛苦生活和悲惨遭遇。有的边唱边流泪,呜呜咽咽,泣不成声。
即棉花。又作白叠、帛叠等。一年生草本非洲棉。公元2世纪时,西域已有种植。南北朝时,高昌等地普遍种植。人多以之为布并用于交易。
卫拉特蒙古宗教节日。蒙古语,意为“诵经会”。每年六月十五日开始,八月一日结束,共45天。参加经会喇嘛,每天仅吃一顿饭。在此期间,百姓可以前往烧香,但不能在庙内住宿。经会结束后,举行赛马、摔跤等竟技活动
即“霍博克赛里”(2549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元代山名。又译哈剌浑山、哈老温山、哈剌温只都(敦)山。今大兴安岭。1206年蒙古建国后,为左手万户木华黎辖地。元代为齐王部、济南王部东界。
见“溆州蛮”(22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