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扬
近代新闻家。字伯年。天津人。回族。清末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聘为天津《大公报》第二任主笔。曾撰文评击袁世凯。宣统三年(1909),自办《民兴报》,宣传鼓吹君主立宪,后又创办《白话晚报》、《白话晨报》、《天津午报》等,并亲自撰写评论、抨击社会弊端。1919年五四运动后,先后任天津警察厅工巡捐务处处长,及直隶、永年、天津等县知事。1933年任天津自治监理处长、天津市政传习所讲师、天津贫民救济院院长等职。1937年“七·七”事变后,京、津论陷,投降日寇,任伪“中国回教总联合会”天津区本部委员长。卒于北京。擅书法,长于中国文字语音研究。曾创制一套中国音标新学。1919年曾发表《注音字母之商榷》一文,受到学术界的注意。尚著有《天津拳匪纪事》、《梦形录》、《孟扬杂稿选刊》、《天津地方自治讲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