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营兵变
清末重庆兵变。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二十二日,镇守四川重庆的六营官兵(多为回族人),因受辛亥革命影响,在重庆总商会会长、同盟会会员温鹤汀及伍香岩、伍观耕(均为回族)等鼓动下,举行兵变,响应共和。史称“六营兵变”。
清末重庆兵变。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二十二日,镇守四川重庆的六营官兵(多为回族人),因受辛亥革命影响,在重庆总商会会长、同盟会会员温鹤汀及伍香岩、伍观耕(均为回族)等鼓动下,举行兵变,响应共和。史称“六营兵变”。
见“郁羽陵”(1350页)。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见“阿吾勒”(1207页)。
旧时布依族民间巫术。亦称“丢摆子”。流行于贵州南盘江、北盘江流域。是时,由于人民生活贫困,缺乏医药卫生条件,疟疾病(俗称“打摆子”)极为流行,尤以幼童被感染者为多。布依族民间相传疟疾为“摆子鬼作崇”,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南北朝宋元嘉(424—453)中置,属雍州,因部领蛮左,故别置蛮府。领西新安郡、义宁郡、南襄郡、北建武郡、蔡阳郡、永安郡、安定郡、怀化郡、武宁郡、新阳郡、义安郡、高安郡、左义阳郡、南襄城郡、广昌郡、东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
见“裴满达”(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