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书名。元马祖常(1279—1338)撰。15卷。以所居石田山房名集。祖常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先世隶汪古部,曾祖月合乃从世祖南征,因家于汴,后徙光州。延祐(1314—1320)中开科举,乡贡、会试皆第
见“曷苏馆”(1652页)。
即“慕容觊”(2438页)。
萨满教的一种由众多神灵组合的神祗。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传说是达斡尔族最早崇拜的神,清初该族从黑龙江北南迁时,只供此神,本世纪初已消失。由24个特格(组或座位)组
春秋后期赤狄反晋起义首领。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部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大部并入晋,成为农奴或军卒。因不堪奴役,不断起兵反抗。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
甘肃省方志。(清)赵世德编撰。世德、辽宁辽阳人,康熙间(1662—1722)任秦州知州。康熙二十六年(1687),成书。今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全书2卷21门。自户口、徭役,迄赈恤、艺文。无沿革、疆域、
?—1732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三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父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奉命领镶红旗大营。三十七年,封诚郡王。次年,降贝勒。四十八年(1709),晋封诚亲王,奉命辑律
见“广平淀”(131页)。
即“蒙古”(2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