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勐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沦为耕种各级封建领主所给份地的依附农奴。除向领主缴纳各种贡赋外,还要承担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劳役。由于渊源于村社自由农民,直至解放前夕,一般仍依托于名义上的农村公社,占有使用较多的耕地和私人耕畜,为傣族农奴中地位较高的一个等级。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这一等级已不存在。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沦为耕种各级封建领主所给份地的依附农奴。除向领主缴纳各种贡赋外,还要承担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劳役。由于渊源于村社自由农民,直至解放前夕,一般仍依托于名义上的农村公社,占有使用较多的耕地和私人耕畜,为傣族农奴中地位较高的一个等级。解放后经过民主改革,这一等级已不存在。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
见“阔连海子”(2275页)。
见“预笃温稍瓦直”(1962页)。
女真语音译,部落首领称号。始于献祖绥可时。金建国后。猛安、谋克成为军事组织,诸部之民壮者皆兵,平时以田渔射猎为业。有警则从孛堇出征。孛堇遂转化为军事组织的官员,依从者之多寡分别称“猛安”(千夫长)或“
国民党政府掌理蒙古、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1928年3月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定,1929年2月正式成立。隶行政院,与各部地位同等。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21人,其中6人为常务委员。由阎
匈奴姓氏之一。晋代称呼延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兰氏、须卜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
清代八旗兵的俗称。旗制规定:凡年满18 (初期定为15、16),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几丁抽一为兵,则视各时期需要而定。清太宗皇太极时代(1626—1643年在位),曾规定满洲牛录各以三丁抽一,
①古官名。《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 ②元代设于川、滇、黔、桂、粤、湖广、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择其首领任之。分文武职。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
?—1648清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固山额真※武纳格次子。初随军征战略宁远,败明军,天聪九年(1635)父卒,袭世职,从征明,坐违令不前,夺世职,降一等梅勒章京。三次随皇太极围明锦州,攻
见“胡母里”(15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