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买米地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参见“八宿”(22页)。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一作白连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突便部为日连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
见“乌拉齐”(334页)。
元明哈尼族土司。明属临安府。今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唐归铁容甸部。元初,部长阿附(哈尼族),世守兹土,隶元江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授正长官,世袭。改隶临安。治今云南红河县东南下亏容。其
见“威正打儿汗台吉”(1619页)。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见“乌罗府” (334页)。
契丹部族名。“曷术”,契丹语,意“铁”。初,取部分皇族宫帐奴隶置曷术※石烈(县,一说乡),居柳湿河、三黜古斯、手山(今辽宁辽阳西南),专事铁冶。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部,